【公告】山东省海四联合站智能巡检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四联合站智能巡检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3.549068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四联合站建立一套完整智能巡检应用平台,集成优化自动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由分散管控向集中管控模式转变。服务期限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5日。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四联合站智能巡检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四联合站智能巡检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软件技术开发或数据处理类似项目的业绩。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 一种。 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明项目名称(字数受限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0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2、购买时间: 2020年10月 30日至2020年11月3日8每天8:30-11:00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未达到要求,则不接受其报名: (1)招标公告(2) 购买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 月1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 19日14时3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