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民族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民族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民航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见模: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民族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民族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民族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均不亏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贵任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6投标人承诺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诚信度高,安全意识强,管理团队稳定,经营员工人数应与规模相适应,人员要求包括:
餐饮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熟悉民族餐厅特点,并经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承诺对学校固定资产做好登记和维护工作,不得改变现有房屋主体结构和功能,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 8投标人须承诺参与经营人员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健康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 9投标人要具有从事高校或大型企业(5000 人以上规模)餐饮经营经历达1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且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 10投标人承诺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1年以上高校或大型企业(5000 人以上规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 11投标人须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须提供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书;
3.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0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 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11月23日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