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黄石市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钬激光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钬激光手术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钬激光手术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钬激光手术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投11类及以下)。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 不允许转包、分包。
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磋商文件。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2020年11月06日17时 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 12日09时0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