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堂、门卫、监控中心保安及业务引导员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0.8万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堂、门卫、监控中心保安及业务引导员外包项目已经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堂、门卫、监控中心保安及业务引导员外包项目;
2.2招标编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1908000.00元/年;
2.5招标范围: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堂保安、门卫保安、监控中心保安、机动保安、业务引导员服务要求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网点名称
人员配置
项目名称 大堂保安
(1) 门卫保安
(2) 监控中心保安
(3) 机动保安(4) 业务引导员
(5) 总合计
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堂、门卫、监控中心保安及业务引导员外包项目 18人 4人 10人 2人 18人 52人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6服务期: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7服务地点: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服务区域;
2.8服务标准: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和《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 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时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7 需提供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8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