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舜鲜”及“舜鲜宝贝”等品牌全案策划与项目执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09202101631ZB
招标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舜鲜”及“舜鲜宝贝”等品牌全案策划与项目执行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101631ZB】),招标人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舜鲜”及“舜鲜宝贝”等品牌全案策划与项目执行采购项目。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舜鲜”及“舜鲜宝贝”注册品牌,以该品牌下产品为开端,将持续开发中高端水产餐饮及零售类产品并在未来可能扩展至其他类型食品,本着安全,高质,可追溯,可持续性发展等方面树立产品形象,结合销售渠道及媒介推广,打造品牌形象和稳定销售。
1.2 招标内容
1.2.1 项目规模:采购预算为含税1100万元人民币;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客户洞察及市场数据分析,制定舜鲜品牌策略
A. 通过市场数据及竞品情况,洞察消费者,锁定目标人群
B.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品牌宣传策略
C.结合目标人群特性,给出产品建议
2)舜鲜品牌整体VI升级及产品包装设计及策划
A.结合品牌策略制定VI升级方案
B.VI风格将贯穿整个品牌宣传创意及包装设计
C.根据VI风格升级产品包装
3)推广方案
A.制定全年品牌推广计划
B.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广方式及媒体,包含线下线上,公关及事件营销
C.选择合适的媒介进行采购以及执行
D.跟踪推广效果,升级改进推广计划及方案
4)广告创意设计
A.结合目标人群,产品,媒介特性等方案制定广告创意
B.在整体VI风格下进行广告及产品的平面设计
5)日常工作
A.持续发掘产品卖点及目标人群数据,就品牌策略、推广形式及产品给出建议和方案
B.竞品数据监测
C.行业媒介监测,公关及事件监测及数据分析
D.季度食品行业--案例分析、分享
E.完成技术规范书的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1.2.3 技术和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4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招标人将不再下发新订单,但尚有双方在合同期限内签订的《服务订单》未履行完毕的,中标人仍需将订单内服务履行完毕)。
1.2.5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1.4 本项目不设置-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企业,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单位-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国内企业提供过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是框架合同加订单复印件。提供的材料须涵盖以下页面:①提供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对应的订单,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必须匹配,签订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若框架合同无订单,可提供相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合同甲方提供的结算证明。)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①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由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文字性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②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人员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业务需求的服务团队。如提供的团队人员数量或人员能力不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补足或限期更换,直至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7)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8)被-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1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购买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汇款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
d、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30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