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重大或关键设备集成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140CITC64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1.招标条件
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3011003),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9〕50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 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重大或关键设备集成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长 28.737km,共设置车站 24 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 7 座。平均站间距为 1.249km。西端设西山停车场 1 座、南端设马练营车辆基地 1 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控制中心一座,控制中心位于龙城大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象限地块内,紧邻 2 号线龙城大街西站,与线网其他线路共享。除 1 号线一期本线工程外,本项目同步建设 3 号线下元站、中心街东站。
2.2招标范围包含系统:综合检测车、轨道车、平板车、携吊平板车、列车自动清洗机、地坑式架车机、起重机、自动化立体仓库、不落轮镟床、轮对跑合试验台、智能巡检系统、检修智能管控系统、运用管理系统、轮对受电弓及图像检测系统、工器具等,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系统用户需求书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系统必须确保满足招标人的全部需求。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重大或关键设备及系统进行集成采购、管理和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完成相应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牵头组织设计联络、设备制造、测试、试验、出厂检验、供货、运输、交货、安装督导、设备性能确认;配合完成综合联调、试运行、开通、安全评估、预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整改等工作。
交货地点: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能力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中标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者铁路工艺集成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艺集成设备供货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3.5履约信用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报名。
3.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标书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