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讯息-十堰市--中学南区、北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FW-2022-003。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学南区、北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及学校食堂管理会议要求,为确保膳食质量,提高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将为十堰市--中学南区、北区食堂提供经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人需求及相关要求”。
5.项目地点:十堰市--中学校区内。
6.经营服务期限:3年。
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各标段编号、区域、建筑面积(㎡)、经营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区 域 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1标段 十堰市--中学南区食堂(3层) 3600 餐饮服务
2标段 十堰市--中学北区食堂(2层) 3000
8.本项目为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清楚标记标段编号、区域,评标委员会将以各标段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中标单位。
9.本项目各标段中标单位若需重新对食堂进行装修升级,产生一切费用自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从事过3年以上类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相关经历,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将各标段区域转包经营或分包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等;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2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