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国内免费供求贸易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 » 招标信息 » 正文

[标]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9 12:15:13    评论:
导读

[标]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标]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DYZZ-QSGM2022-0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枣庄泉石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SDDYZZ-QSCM2022-010,建设地点位于:
枣庄市中区上道沟村境内,项目位于市中区上道沟村:本次招标主要为该项目的除尘器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交货地点为市中区
上道沟林本项目按除尘器设计图纸施工,除尘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技术培
训及售后服务等。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完毕,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到工程现场施工:安装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本项目总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即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因设计、现场、生产需要,所增加的工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次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付山矿区建筑石料用次岩矿二期干选车间建设项目(除尘器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能力,具备完成本次采购全部内容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9日至2022年0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接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1日14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
 
关键词: chentao
(文/小编)
  • 下一篇:999
  • 上一篇:1106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tuoshou.vip/swfw/show-135252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冀ICP备2022001573号-1

冀ICP备2022001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