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除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除臭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除臭设备采购
2.2供货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煤炭集中加工区内,石嘴山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
2.3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个月,所有货物具备发货条件,根据项目需求供货。供货时间可能随现场实际进度调整,实际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2.4招标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所需的两套独立的除臭系统,包括一套主厂房垃圾池应急除臭系统和一套渗沥液处理车间一体化除臭设备,以及配套的附属设备和材料。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所供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供货、贮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施工现场内的二次组装/试验(若有)、安装指导、调试指导、配合验收、培训、非质保期的维护、质保期服务。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除臭设备的制造商,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1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除臭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包括用户名称、规模等关键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门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