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已由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以 HBRD-2020062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经过考核一年一签。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2招标范围: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投标单位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项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四项信用查询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中“1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4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如果投标人被列入所查四项信用查询记录中,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30至2020-07-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20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